西宁市民用气及集中供暖价格调整听证会昨举行
青海新闻网讯 8月30日上午,西宁市调整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及集中供暖价格听证会举行。西宁市人大、政协、西宁市部分市直机关单位、经营者、消费者代表近70人参加了会议。
为缓解日益突出的天然气供需矛盾,完善天然气相关价格政策和配套措施,承接和消化国家上游天然气价格调整对西宁市供气企业的经营影响,保证城市天然气供应工作平稳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的有关规定,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了调整居民生活用气及居民集中供暖用气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在听取了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及西宁市供热公司、青海宏基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小岛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供热、燃气企业的价格调整申请说明后,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关于调整西宁市集中供暖价格的初审意见》、《关于调整西宁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初审意见》提出相关价格调整幅度。为了增强低收入消费者对冬季供暖价格的支付能力,减轻因冬季供暖价格调整而带来的影响,本着“减轻负担、构建和谐”的原则,西宁市发改委建议相关部门在冬季供暖价格调整后增加对低保户家庭的取暖补贴,以保证政府价格调整方案的顺利实施,同时促进供暖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
听证会上,西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居民、退休职工、企业职工等代表纷纷发言。大家认为,适当上调供暖价格,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也有消费者代表建议尽快推行计量收费办法,政府适当增加采暖费补贴标准。同时,省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指出,从消费者的角度说,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应在消费者承受能力之内,从当前来看,上调价格的同时,供热、供气企业也应采取办法,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听证会上,下岗职工、低保户、城市边缘等低收入群体成了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与会的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还建议将居民供热定价标准依据不同收入阶层分开制定,或采用季节性差别收费的政策,要全盘考虑对居民家庭的经济影响,尤其要研究对这些人群合理的补贴措施。
据悉,此次听证会的调价意见将由西宁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审议后向社会公布执行。(作者:苑玉虹)
【供暖价格为何调整】
供暖企业:呼吁调价
听证会上,西宁市供热公司、青海省宏基交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平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海省小岛基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等经营者代表说,随着燃气、水、电、煤等能源价格不断上涨,供暖企业运营成本连年增加,现行热价与单位成本相背离的矛盾加剧,严重影响了企业生产及持续经营的能力。西宁市发改委:供暖价格与供暖成本倒挂
西宁市发改委价格处副处长潘路嘉在解读《关于调整西宁市集中供暖价格的初审意见》时说,上游天然气价格的调整幅度较大,推动了供暖企业经营成本上升。为解决企业的经营困难,2008年10月,西宁市发改委调整了西宁市冬季集中供暖价格。当时因考虑到西宁市经济发展水平和居民承受能力较低的现实,所以调整的供暖价格还不能完全补偿供暖企业的经营成本,特别是燃煤集中供暖价格与成本倒挂较为突出。同时,煤价已由前两年的每吨180元涨为现在的每吨420元,供暖成本已接近或高于燃气供暖成本,如不对供暖价格相应调整,势必造成供暖企业经营亏损,甚至会影响到西宁市冬季供暖工作的正常进行,同时对居民采暖也会造成较大影响。
【天然气调价事出有因】
燃气企业:出厂价上涨
在听证会上,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代表在申请方案中说,国家发改委已于今年6月1日起提高了国产陆上天然气出厂基准价格,青海油田天然气基准价格在原有基础上每千立方米提高230元,涩宁兰天然气销售公司为完善相关价格政策,根据国家文件精神就调价后基准价格上浮10%的幅度上调。
由于西宁中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采取按月结算的贸易方式,没有天然气储备设施,产业结构单一,经预测,2010年西宁市天然气需求总量为7.8亿立方米,其中,6月至12月用气量约4亿立方米,由于10%上浮部分不能顺价,造成企业增加购气量成本3600万元。10%上浮部分气价差额将在今后年度内长期存在,随着用户的不断增加,每年又将新增8000万立方米的用气量,由于新增气量的增加,企业又将承担近800万元的购气成本。
西宁市发改委:调后价格占每户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1.03%
据潘路嘉介绍,根据国家和省上的相关通知,为促进资源节约,理顺天然气价格与其他可代替能源的比价关系,建议对居民生活用气采取按上游调价幅度等额同比顺加的办法调整。
西宁市发改委发布的天然气对居民承受能力的影响分析显示,2009年,西宁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911元,户均年可支配收入为32278元(12911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每户2.5口人计算),月均户可支配收入为2690元。如按一户供暖面积为80平方米的家庭而言,按调整后居民分户取暖用气价格每立方米1.30元计算,冬季采暖期每户居民月增加支出55.20元(240立方米×0.23元),采暖期共增加331.20元,占每户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03%。
【听证代表建议:低收入群体采暖价格是否能降低或给予补助】
听证会上,西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居民、退休职工、企业职工等代表纷纷发言。大家一致认为,适当上调供暖价格,他们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也有消费者代表建议尽快推行计量收费办法,政府适当增加采暖费补贴标准。同时,省社会科学院有关专家指出,从消费者的角度说,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应在消费者承受能力范围之内,从当前来看,上调价格的同时,供热、供气企业也应采取办法,降低供热成本,提高服务质量。
听证会上,与会的西宁市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建议将居民供热定价标准分开制定,要全盘考虑对居民家庭经济的影响,尤其要研究对一些低收入人群的经济影响,通过民政、财政等部门制订出合理的补贴措施。(作者:马成贵 周建萍)
编辑: 贾晓云